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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重磅知识产权纠纷案部分裁决:龙芯中科需支付芯联芯千万级赔偿

发布时间:2023-06-29 09:10:01 来源:GPLP

作者:随卞


【资料图】

号称是中国芯片行业最大规模的一次知识产权纠纷,最近迎来了部分判决。

2023年6月25日,据上市公司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芯中科”,股票代码688047)发布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龙芯中科与芯联芯的知识产权纠纷迎来了最新进展——据其公告显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于6月23日签发了《部分最终裁决书(HKIAC/PA21030)》,认定龙芯中科需向芯联芯赔偿。

伴随着该仲裁书的出炉,一场在整个芯片行业影响深远的知识产权纠纷也迎来了一个阶段性结束。

涉及千万 龙芯中科与芯联芯的知识产权纠纷成为行业典型

据GPLP犀牛财经查阅相关仲裁内容显示,此次部分仲裁内容如下:

1、MIPS公司将其2011年与龙芯中科签署的技术许可协议转让给第一申请人的行为有效,仲裁庭对本次争议事项有仲裁管辖权;

2、芯联芯有权获得自2017年2月7日起龙芯中科为使用MIPS技术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版税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相应延迟支付费用;

3、除芯联芯声称的2017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未足额支付许可芯片版税争议待决外,每一方的所有其他主张均被驳回;

4、后续裁决将在对2017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的到期版税进行审计后作出,该审计应包括龙芯中科认为其已超额支付或多申报的芯片部分;

5、如果双方无法就依法有权执行审计任务的审计师达成一致,双方有权向仲裁庭申请适当的指示;

6、双方应就其主张的本仲裁案截至部分最终裁决作出之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提交各自的书面材料;

7、双方有权就本裁决未最终处理的任何事项提出申请。

由此可见,仲裁庭裁决显示,龙芯中科需要支付上千万的费用。

据龙芯中科公告及芯联芯发布的公告显示,这起MIPS指令集知识产权纠纷案的部分最终裁决认定芯联芯自2018年12月起承接MIPS公司在中国区的独占权利人地位,有执行对被授权人龙芯中科作为芯联芯的MIPS技术被授权方,合规合法,而龙芯中科如继续使用MIPS技术,则应在合法合规且不违约的前提下履行相关合同义务,这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芯联芯支付欠缴的权利金(包括向龙芯中科2020年上市前)和延期罚金,以及双方协议后进行审计等。

而这个权利金额,根据龙芯中科的公告显示,涉及金额高达2323.7万元——2023年6月25日,龙芯中科发布公告称,其于2020年二季度开始暂停支付版税,截止2023年3月31日,共涉及版税2323.7万元,对此,龙芯中科已经计提,但延迟支付费用及仲裁费用的金额尚需进一步确认。

公开资料显示,从2019年开始,龙芯中科就陷入了与芯联芯的知识产权纠纷当中,而这起纠纷的焦点就是龙芯所谓的指令集架构LoongArch是否构成对MIPS的侵权。

对此,芯联芯认为,LoongArch指令集和3A5000处理器存在对MIPS架构进行未经授权的修改和变更行为,侵犯了芯联芯的权益。

而龙芯中科则认为,LoongArch是其自主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A5000未涉及MIPS知识产权——早在龙芯中科IPO阶段,对于该知识产权纠纷,龙芯中科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涉技术均取得了合法授权或来源于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仲裁案件所涉 MIPS 指令系统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发行人业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龙芯中科曾在招股书中对此进行了完全否认——在其提交的第一版招股书申报稿中,龙芯中科表示,“自创立以来一直坚持走自主研发道路,推出了自主指令系统LoongArch(龙芯架构),并已通过国内权威第三方机构的知识产权评估。”通篇未提MIPS技术,完全抹去了其早期通过购买MIPS的IP研发进行发展其CPU的发展历史,而真实的情况则是早在2011年和2017年,龙芯中科就曾与MIPS公司签署了MIPS技术许可合同。基于上述协议,龙芯中科获得了研发、生产、销售基于MIPS指令系统的芯片许可等权利,对此,龙芯中科则通过定期支付许可费直接延续MIPS指令系统的许可。同时,协议约定即使协议终止,龙芯中科仍有权生产、分销和销售已商业化的芯片产品并按许可协议支付版税。

显然,此次裁决则明确确认了芯联芯在中国区对MIPS技术的主权,以及龙芯中科作为被授权方需支付相关知识产权费用,而其违约金及相关延期费用则需要后续通过审理进一步裁定。

也就是说,尽管龙芯中科曾经百般否认,但这起涉及千万的龙芯中科与芯联芯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最终以芯联芯获胜,龙芯中科需要支付赔偿而告一段落。

与此同时,龙芯中科还在近期出现了股东集中减持——2023年6月27日,据龙芯中科(688047)最新披露公告显示,龙芯中科股东中科百孚、横琴利禾博、鼎晖华蕴及鼎晖祁贤拟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17%,据龙芯中科2022年年报显示,中科百孚、横琴利禾博、鼎晖华蕴、鼎晖祁贤均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之列,其中中科百孚合计持有公司12.88%股份,为第三大股东;横琴利禾博持股9.02%,为第四大股东;鼎晖华蕴、鼎晖祁贤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58%。

龙芯中科启示录

纵观整个纠纷案的历史可以发现,龙芯中科之所以刻意淡化基于MIPS技术开发芯片的历史,其本质是龙芯中科不仅是对自身过去发展历史的“否认”,毕竟其经过多年开发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身披国产芯片“自主可控”的荣耀,如果承认“站在外国技术上发展”,可能多少有点尴尬。与此同时,而且龙芯中科否认MIPS的背后也是对芯联芯——一家获得国际先进核心芯片技术的,真正合法合规可以自主可控将该等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中国公司——拥有MIPS在中国区知识产权的否认。

其实,对于国产芯片龙头龙芯中科来说,这也许是一段不光彩的历史。当然,我们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芯片早期发展的薄弱,只能在别人的基础上摸着石头过河。

种种资料显示,2010年前后,龙芯中科就开始与MIPS合作,购买了其“终身授权”,每年向MIPS支付规定数额的授权费。从那时起,龙芯开始基于MIPS指令集研发CPU。

与此同时,伴随着时间的发展,2018年6月,美国初创AI芯片公司Wave Computing宣布收购MIPS公司,而在同年,芯联芯则与Wave Computing签署协议,获得MIPS公司在中国的独家经营权,以及对MIPS技术的改进和在创新权利(该等权利纵观世界半导体历史都及其罕见),同时也继承了MIPS在中国对所有被授权人(包括龙芯中科)的授权人地位。然而,龙芯中科似乎对芯联芯是否真正取代MIPS获得中国授权方地位有所质疑,甚至质疑芯联芯是“外国公司”,“买办”等。然而,芯联芯是落地在上海的中国公司,所获得的技术也全部交付完成并且已经开始自主可控技术的研发。

至此,龙芯中科与芯联芯开始产生了联系及纠纷——2021年3月,当Wave Computing宣布停止MIPS架构开发的时候,芯联芯发起了对龙芯的仲裁。

于是,这起案例不仅在中国成为中国芯片行业的一个典型案例,同时在全球芯片行业来说也是颇具特色——龙芯中科早期在MIPS的知识产权下获得了快速发展,进而研发出了LoongArch 指令集架构,然而对于“基于MIPS技术进行研发”历史,龙芯中科则进行了大面积的“否认”,这不仅对自身产生了负面影响,而且也对中国芯片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为在龙芯中科之后,伴随着中国芯片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在龙芯中科的案例下基于MIPS或者其他底层IP自研CPU指令集或者其他芯片,尽管后期获得了较大发展,然而其底层技术风险依旧不能忽视。如果某公司未来基于龙芯的LoongArch基础上也研发了所谓“自主可控”的架构,声称与LoongArch毫无关联,这样的行为是否可取,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我国芯片产业健康发展,值得行业深思。只有妥善解决了龙芯中科与芯联芯的知识产权纠纷,正视龙芯中科的早期发展历史及中国早期芯片行业的发展,这样在妥善解决中国芯片行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基础上,中国芯片行业才能真正集体崛起,走的更远,也更获得全球芯片行业的尊重及认可,否则可能还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而对比中国CPU行业的发展现状,我们依旧可以发现:

1、在中国,CPU芯片的指令集架构和相关IP等底层技术依旧需要创新及发展;

2、即便如龙芯中科等在国产CPU领域获得突破,不仅其国产CPU的各项参数(比如核心数、内存通道等等)依旧需要在性能方面提升,而且如何构建更加完善和为业界接受认可的生态,更是重要问题;

3、在芯片行业竞争愈加升级的背景下,国产CPU等芯片的制造上,依旧在先进制程技术工艺方面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

由此可见,在底层架构、软件开发等多个层面,中国的芯片产业依旧任重而道远,而龙芯中科这个案例,也同样引发了中国芯片行业的集体思考及反思。

天气小常识

什么是PM2.5和PM10?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哮喘、支气管炎等方面的疾病。PM10是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另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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