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安琪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邹平市公安局魏桥派出所和交警大队三中队立足辖区实际,推进交所融合“五个一体化”魏桥模式进一步走深走实,实行派出所与交警中队联合用警、精准布警,提升交所融合打击违法犯罪工作质效,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近日,魏桥派出所联合交警大队三中队查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当场查获散装柴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相关资料图)
8月3日下午,交警大队三中队对过往车辆进行设卡盘查期间,一辆灰色面包车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外表破旧,但贴了深黑色的车窗贴膜。根据多年经验,交警怀疑此车有蹊跷,随即拦下了该面包车。
面对交警的例行询问,司机神情紧张,回答时闪烁其词。当打开车侧门的一瞬间,大家倒吸一口冷气,一台加油机出现在交警眼前,大大的塑料油桶占据了面包车的大部门车厢,加油机等设备一应俱全。
按照交所融合“五个一体化”警务机制要求,交警三中队立即将情况通报魏桥派出所,并对驾驶员和相关车辆进行控制。接到警情后,魏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利进行控制并传唤至魏桥派出所进行讯问。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王某利交代从2022年底开始便私自买卖、运输散装柴油,以“流动式加油站”的方式赚取不法利润,为了方便销售,将柴油装上自己私家面包车存放,并选在人少的地方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利处以行政拘留。
该违法行为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
1.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品,私自存储大量柴油极易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甚至会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严禁私自销售、运输柴油。
2.“私油”的油品来源不明,没有各类资质,不能保障其质量,很容易对车辆的零部件造成损坏,对车辆的损伤是难以估计的。
3.为了您及周边群众的安全以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拒绝“黑油站”,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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