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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市交管局8月4日发布消息,自8月4日起,门头沟区109国道军庄路口至市界之间路段,除持有“抗洪抢险”专用证件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运输物资的车辆外,禁止车辆通行。根据施工进展需要,警方将适时对石担路(水闸西口至担礼路口)、南雁路、G234、斋幽路、张马路采取交通管制。
8月4日开始,十三陵水库提闸泄洪,泄洪沿线的道路将采取临时封闭等交通管理措施。目前水库东路、朝凤北路、朝辛路、南丰路、怀昌路、创新路等道路的部分路段,为泄洪需要正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警方请市民朋友暂缓前往上述地区。此外,京藏高速、京港澳高速的部分路段和房山、门头沟、延庆、密云、怀柔、昌平、平谷、顺义、大兴等区的部分道路正在采取管控措施。交管部门提示市民,出行前请及时通过交通、交管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等渠道了解道路管控信息,避开山区、河道、积水道路等风险区域,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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