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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镜湖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剩余学位提交报名表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6月4日。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具体审核时间见邮箱回复或幼儿园通知)。
一、现场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具体审核时间见邮箱回复或幼儿园通知)。提交过报名登记表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审核并确认。
二、资格审核材料
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镜湖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镜湖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镜湖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镜湖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小区配套幼儿园“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或者幼儿本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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