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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常常困于假我,而苦苦寻觅真我不得。有人得假却以为真,浪荡漂泊,虽享受物质丰腴,却精神匮乏,萎靡不振。有人不得假,也不得真,遂茫茫然然,浑浑噩噩,一生穷尽心力,却不知为何拼搏。
人者,社会之集合也!凡人间之所有个体,皆存续各种符号。此符号者,万变之身份,缠绕之关系也!人乃社会之人,社会乃人之社会。无一人可完完全全脱离社会而活,亦无一社会可完完全全脱离人而存。
人于社会,非实实在在之人,而解构为各式各样之符号。美其名曰:身份。此为人之第一层假我。人之所以蒙昧,在于视假为真。身份者,抽象之我也!社会身份,皆为区别社会个体而来,社会个体因社会分工之所需,故而分门别类。
此为社会之所需,亦社会之他者之所凝,非人自身所有,亦非人自身所长。身份者,虽抽象于人,且貌似贴身于人,实则彻彻底底之外物也!人无身份可活,身份无人不可存。
若是将己身视为等同于身份,则缪矣!大缪矣!王公贵族也好,平民百姓也罢,人人皆是两手两脚一个头,何来不同?所谓贵族血脉,所谓高等血统,真真无稽之谈。若以职业身份而自轻自贱,更是荒唐可笑。职业者,谋生之手段也,倘若不违法不犯罪,则均为为社会奉献己身,何来贵贱一说!
是以,身份者,假我也!
潜伏于身份之下,藏匿于心灵幽深之处,谓之:关系。此关系者,社会关系也!所谓社会关系,乃社会框架所定义之合乎其框之物。虽明明白白为抽象之物,却又常常被认知为实实在在之物。关系一词,乃虚幻无比之链接,而人好将之视为具体之物。
得关系则欣喜若狂,以为得了宝。失关系则悲恸万分,甚至以死相迫。争宠者相嫉,乃至斗至头破血流,只为搏得一段关系。以生命为赌注,以尊严为筹码,最终却得了一个不知是何模样的事物。其真真令人哭笑不得。
关系之我,非真我也!所谓感情纠葛,所谓愧疚,所谓辜负,所谓所托非人,亦假我居真我也!故而,真我为何?
破假之难,在于知何者为我,何者不为我。何者为他者之我,何者为我之我。故而,我之我,方为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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