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电桩优化布局 购置税继续减免(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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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再迎政策支持(主题)
北京车公庄某小区,一位业主从3楼窗户拉下一根电线,给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某景区附近高速服务区,充电的新能源车排起了长龙……
我国是新能源车消费大国,但产业仍存在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全面市场化发展不均衡不充分、支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电设施建设、车辆购置税减免给予了权威回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将得到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我国建立了结构完整、有机协同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产销量逐年攀高,形成了新能源汽车与相关行业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说,“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充换电网络日益完善,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悄然发生变化。尤其是近两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年销量从2020年的136.7万辆增长到2022年的688.7万辆,新能源汽车已占到汽车新车总量的1/4以上。”
辛国斌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发展还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动力电池低温适应性、充换电设施不足等因素影响,东北、西北等地区推广应用相对滞后;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增长较新能源乘用车增长明显迟缓;农村市场尚未充分挖掘。2022年,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销量仅占农村地区汽车总销量的4%,远低于行业25.6%的总体水平。
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供需两侧入手,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支持开展高安全全气候动力电池、热泵空调、整车热管理等技术攻关,提升动力电池热失控技术标准,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低温适用性和安全性,满足高寒地区消费者需求。加大重点领域推广,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编制实施重卡电动化工作方案,加快提升城市公交、物流、出租、环卫、重卡等车型电动化比例。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强化支撑保障条件,制定促进锂资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重点矿产项目开发,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拓展梯次利用场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生态体系。打造世界一流品牌,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支持优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优化产能布局,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整车企业和产能退出,推动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解决充电难点痛点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已达到635.6万台,公共充电桩约占33%、私人充电桩约占67%。在充电方式上快慢结合,以交流小功率充电桩为主、直流大功率充电桩为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设施覆盖率超过80%,服务半径与加油站相当。全国65%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具备充电条件,初步形成“十纵十横两环”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找桩难”“进小区难”“公路充电难”等难点痛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
针对“找桩难”,一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构建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充分接入的信息网平台,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
针对“进小区难”,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设施安装上,要求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在协调机制上,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服务保障上,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针对“公路充电难”,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服务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增强充电网络韧性。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在城市群、都市圈及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
延长购置税减免时间
采取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不仅能给消费者带去实惠,也会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扩大消费产生明显拉动作用。
“初步估算,2024年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自2014年9月1日起,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2020年、2022年先后3次将该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累计免税超过2000亿元,预计2023年免税额将超过1150亿元。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操作文件,明确了具体政策内容。
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从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限额。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3万元的减免税限额;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1.5万元的减免税限额。
据许宏才介绍,售价在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车辆不受限额影响,30万元以上的车辆只能按照最高限额享受减免税优惠,超出30万元以上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税率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2022年的数据,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产量大概占87%。设定这个限额,对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广大消费者和市场总体影响不大。
此外,工信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等情况,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引导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升级。
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稳定资源供给、保护环境、实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辛国斌介绍,近年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等政策文件,发布了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余能检测等国家标准。推动动力电池全国统一编码,并建立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和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测机制,指导汽车生产企业、梯次利用和电池生产企业在全国建成了1万多个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覆盖了31个省份327个地级市,同时,培育遴选了84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形成了可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处理需求的综合利用能力。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辛国斌表示,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要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的标准体系;提升综合利用能力,持续实施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培育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并强化“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大先进综合利用能力的供给力度;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加强产学研用合作,着力突破退役电池无损检测、资源高值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发布先进适用技术设备目录,推广先进工艺,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记者 武晓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天气小常识
世界气象日
世界气象日又称“国际气象日”,是世界气象组织成立的纪念日,世界气象日开展的时间定于每年的3月23日。
开展世界气象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让各国人民了解和支持世界气象组织的活动,唤起人们对气象工作的重视和热爱。
1960年6月,世界气象组织通过决议,从1961年起将公约生效日,即3月23日定为“世界气象日”。每年的“世界气象日”都确定1个 主题,要求各国成员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并广泛宣传气象工作的重要作用。
2022年世界气象日的主题是“早预警、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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