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发布后,云南将从哪些方面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哪些又是重点的监管对象?5月23日,记者从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获悉,下一步,云南将围绕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以高水平高效能的监管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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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全省统一的监管规则和工作标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实施分类精准监管的工作。
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
构建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智能化为支撑的全新监管方式。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和公路、铁路、露天矿山等重点行业,以及重大生产建设项目等重点对象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控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人为水土流失。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对守信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对失信企业及高风险项目重点监管。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
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互联网+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的水土流失监控视频体系,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水土流失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
落实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建设来加强协同监管,并压实企业水土保持责任的落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企服务,持续提升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项目水土保持审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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